关于调整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意见征集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及《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理》(山东省政府令第317号)的有关规定,现对乳山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包含公共服务费、电梯运行维护费和消防设施维护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1年5月15日前通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电话:0631-6651719

  邮箱:rsfgbgs@wh.shandong.cn

  附件:1.关于调整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2.物业服务费等级收费标准.xlsx

 

征集部门:乳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21-04-15 截止日期:202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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