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电子商务产业聚集水平、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在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6〕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8号文件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31号)、《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市商务局起草了《威海市电商村镇认定管理办法》。现广泛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3月9日前反馈至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 联 系 人:姚英光 联系电话:0631-5897117 邮 箱:swjdzswk@wh.shandong.cn 威海市电商村镇认定管理办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