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翠区关于扶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2020修订草案)》于2020年4月22日在环翠区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0年5月6日,共收集到2条意见。
1.草案第二部分扶持政策第(三)条办公用房补贴政策“自建或购买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按照10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建议修改为“自建或购买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按照10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自认定当年起,分3年按40%、30%、30%的比例兑现,最高补助1000万元。”予以采纳。
2.附则中“扶持资金的确定和管理”,建议增加“对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扶持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