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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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市民意见建议
信件内容 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全面防止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建议全市餐饮单位、旅馆宾馆暂停营业!建议全市禁止遛狗!建议全市公园与景区暂停开放!建议暂停全市预防接种门诊开诊,复诊时间另行通告。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正常开诊。建议全市集贸市场和便民摊点群与大集暂停开市!谢谢!
信件编号 SZXX20200102219 提交时间 2020-01-29 13:46:20
处理情况
答复机构 住房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0-02-12 09:18
答复内容 经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复如下:1.目前市城管中心所管辖的中心市区的公园、广场(?威海公园、幸福公园、悦海公园、人民广场、海港公园、环翠楼公园及塔山公园)都属于公益性的开放公园,为全面做好此次疫情的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好广大市民的身心健康,按照威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做好公园广场及环境卫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第一时间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公园广场公共防范新型冠状病毒工作标准》,建立日巡查、日调度、日报告制度,全面抓实我市公园广场的防疫工作。加强人员聚集源头管控,减少风险隐患。根据防治疫情需要,关停了环翠楼主楼、幸福公园商业街等公园开放性服务场所、经营商铺,实现零营业。同时,加强游园秩序维护管理,督促入园市民自觉佩戴口罩,禁止公园内聚会活动,安排专人加强公园巡逻,发现人员聚集现象,及时进行劝离,对公园内的人员密集区域、流动的小商小贩、遛狗市民等,进行合理疏散,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强化消杀保洁,严格做好设施消毒工作。备足防疫物资,组织各公园广场相关管理人员和一线服务人员,对公厕及健身器材、游乐设施、座椅、雕塑、垃圾桶等公共部位、公共设施实行全面消毒防疫。分早、中、晚时段利用84消毒液对公厕每日消毒3次以上。每座公厕配备消毒液和洗手液,公厕人流量较大时,由公厕保洁员不定时对公厕内外进行消毒杀菌。由公厕保洁员随时对水龙头、门把手等易接触部位进行消毒,强化疫情防控,及时开窗通风透气,确保厕内无异味,地面无痰迹。同时建立消毒保洁台账,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普及疫情防护知识,开展疫情防控宣传。迅速落实上级有关做好疫情防护知识宣传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公园内各类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疫情防治宣传标语,并在公园人员较密集处悬挂条幅,广播疫情防护知识,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在疫情解除前,我们会继续组织做好公园广场内的疫情防治工作,维持好公园广场内的游园秩序,切实保障好广大市民的身心健康。2.目前各区市51个露天早夜市(环翠区13处,高区13处,经区5处,荣成4处,文登16处)已全部暂时关闭,每天各区市执法人员对每个停市的早夜市跟踪巡查2次,各区市综合执法局党组干部分片包干进行巡回检查,督导各镇街监督市场管理企业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对场地进行消毒,张贴疫情防控相关通知、通告,高区、经区等部分市场路段持续封闭,执法人员加大巡查频率,劝阻取缔违规摊点,严防人员违规聚集,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人员隔离工作的防控要求,未接到上级有关部门通知前,各露天早夜市及摊点不得开市营业,在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各区市共计取缔违规摊点80余人次。经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回复如下:早在疫情流行初期,1月27日起威海市就已经暂停儿童预防接种门诊,除8月龄首剂次含麻疹成分疫苗以外所有常规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暂停除有规定接种期限的13价肺炎、五价口服轮状病毒疫苗第二、三剂次以外所有非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产科接种室、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正常开诊。经落实,市公安局回复如下:为应对疫情,全市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工作,在加强犬只管理方面,管理部门已要求各基层单位,加强管理,对违规遛犬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维护社区秩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居民在生活中,遇到违规养犬等行为,可直接向当地派出所反映。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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