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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廉租房申请
信件内容 您好:请问户口是威海环翠区温泉镇的,想咨询一下廉租房方面的信息, 不知申请廉租房需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温泉镇附近是否有廉租房?谢谢。
信件编号 SZXX20191201683 提交时间 2019-12-10 14:47:00
处理情况
答复机构 环翠区政府  答复时间 2019-12-17 13:52
答复内容 经落实,环翠区政府回复如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住建局进行了落实。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二)家庭成员均未购买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均未领取过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三)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转让过自有住房。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不得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取得威海市市区居民户口(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年(含)以上;(二)属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家庭,或按规定程序被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三)家庭成员均未购买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均无自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之日前5年内均未转让过自有住房。虽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但因重大疾病、重大伤害、重大事故等突发原因造成家庭特殊困难而无房居住的,经民政、房管部门认定,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2.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进行申请。3.温泉镇附近廉租房位于黄金顶小区。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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