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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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 ||
信件内容 | 您好,请问《威海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办法》威人社发〔2023〕17 号文件对于补贴人员的毕业年份有要求吗,是否要求是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青年人才补助和一次性返乡留威补助是否可同时申请,首次申请的时间大约是多少,谢谢拨冗反馈。 | ||
信件编号 | JZ20240410950 | 提交时间 | 2024-04-17 11:21:23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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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4-04-19 09:36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您好,经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了解,您想了解大学生生活补贴的问题。您为2015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23年首次在威海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属于威海籍毕业生。根据规定,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对2023年以后首次到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全职工作的35周岁以下本科毕业生,发放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对符合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政策的威海籍毕业生和驻威高校毕业生,按照本科毕业生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返乡留威补贴。您在今年申报期(预计11月下旬),社保累计在非公有制企业缴纳满12个月后可以由单位为其申报补贴。青年人才补助和一次性返乡留威补助为同时申请,申报期一般为2周,详情可关注威海市人社局官网的通知公告、或微信公众号“威海人社发布”。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