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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药品技术系列职称咨询
信件内容 尊敬市人社局领导:您好!我是一名中药学专业的事业单位人员,现有关山东药品技术职称的相关问题,想咨询贵局。1.请问如本单位职称中只设有工程类岗位,药品技术中的药学和药品工程是否都算工程类岗位?2.中药学专业是否可由药学岗位改聘到药品工程岗位?3.如可以,且我已有执业药师职称,是否可参照相关制度,聘用为药品工程中级岗位?如造成困扰,深感抱歉!
信件编号 JZ20240410949 提交时间 2024-04-17 09:23:19
处理情况
答复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4-04-19 16:29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您好,多次打您的电话未能与您取得联系。 1.根据《山东省药品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鲁药监规〔2023〕6号),药品技术职称分为药品工程和药学(非医疗卫生机构)2个专业。药品工程专业,职称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药学专业(非医疗卫生机构),职称名称依次为:(中)药士、(中)药师、主管(中)药师、副主任(中)药师、主任(中)药师。因此,药品技术中的药学不是工程师岗位。如对此政策有疑问,请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咨询。 2.改聘需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单位工作需要及工作人员工作实际等情况按程序进行。 3.具体聘用问题请咨询单位政工人事科。 如有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的政策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5190828
附    件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