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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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商贷转公积金贷 | ||
信件内容 |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为什么要用现有资金结清商业贷款,可不可以公积金贷款直接结算给商业贷款,因为我们没钱一下结清,而且这一步过于麻烦,请市政府出台政策,简化程序,便利市民,谢谢 | ||
信件编号 | SZXX20201005503 | 提交时间 | 2020-10-28 09:54:53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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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住房公积金中心 | 答复时间 | 2020-10-29 14:27 |
答复内容 | 经落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如下:由于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是两个相对独立的单位,目前无法完成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直接转换。建议夫妻双方提前带购房合同(房产证、土地证)、3年以内的商业贷款合同、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公积金大厅审核是否可以办理该业务。确认符合相关条件后,按前台工作人员要求一次性还清商业贷款,解除相关抵押手续,1月内到营业厅前台申请公积金贷款,放款后款项打入申请人银行账户。 | ||
附 件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