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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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公积金 | ||
信件内容 | 市长您好我想了解下商贷可以转公积金贷吗 | ||
信件编号 | SZXX20201005459 | 提交时间 | 2020-10-25 16:05:3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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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住房公积金中心 | 答复时间 | 2020-10-27 10:59 |
答复内容 | 经落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如下:经落实,在威海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按照商业住房贷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申请商转公受理之日止计算,申请商业住房贷款不超过3年,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建议夫妻双方提前携带各自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不动产证、契税发票)、购房收据等材料到公积金大厅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用自有资金一次性结清商业住房贷款一个月内到公积金大厅申请,贷款资金将直接拨付至借款人的银行账户中。 | ||
附 件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