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经经区建设局回复:接到群众反映问题后,经区建设局负责人立刻组织街道办、水电暖行业部门、房地产开发公司召开协调会,协调情况如下:(一)小区供水设施移交协调情况。小区供水施工图是由水务集团设计,开发企业委托施工单位按图施工,2009年8月施工完成并通过水务集团验收。因自总表到用户部分,不是水务集团施工,且目前供水设施已老化,水表等供水设施已达不到目前水务集团接收管理的标准。水务集团要求对小区供水系统进行设计改造,所需资金由开发企业负担,水务集团负责进行验收并接管。开发公司认为,天鹤园等小区已通过水务集团验收,不应按照目前的标准进行整体改造,应针对存在问题的供水设施进行改造,且供水设施已过保修期,改造部分的费用不能由开发企业独自承担。(二)小区供电设施移交协调情况。经了解,天鹤园、天琴园供电是按2004年电力设计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小区验收通过后,开发公司没有主动与供电公司进行移交,而是进行自行管理。目前小区供电低压部分容量不能满足现行规范标准,且表箱锈蚀、线路老化,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开发公司按照现行供电标准对小区低压部分整改后再移交。但开发企业对供电公司提出的供电设施改造方案进行了初步估算,认为费用过高,企业无力承担。(三)小区供暖设施移交协调情况。经协调开发公司与威海合源热力公司已就供暖设施移交问题达成一致,2020年供暖季之前移交威海合源热力公司接管。已将相关情况给您做了解释。该小区水电已通过水电部门验收,且交付使用,目前已过保修期。建议由供电、供水主管部门责令供水、供电部门按照现状接手,并进行维护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