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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陪产假及育儿假
信件内容 请问关于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部分:①男方陪产假15天是指自然日还是指工作日;②育儿假是按照自然年进行计算,还是按照儿童的周岁年度来计算;③对于新入职员工在原单位是否休过相关假期怎么进行证明;④育儿假是否可以拆分到两个单位进行休假!谢谢!
信件编号 SZXX20221115518 提交时间 2022-11-11 14:11:19
处理情况
答复机构 卫生健康委  答复时间 2022-11-11 16:11
答复内容 经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回复如下: 经向省卫生健康委了解,陪产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育儿假按照子女周岁计算;对新入职员工的育儿假和能否拆分到两个单位进行休假没有特别规定。
附    件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