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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因录用需要开具未参加法轮功等反动组织证明
信件内容 您好,想咨询一下未参加邪教组织证明应该找哪个部门开具呢?所属户籍地派出所只可以开无违法犯罪的证明,未参加邪教组织需找村委会开,但用人单位需要政府部门开具此证明,所以我想问一下文登区公安局或政法委可以开这个证明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材料呢?感谢回答!
信件编号 SZXX20240826052 提交时间 2024-08-09 15:40:12
处理情况
答复机构 文登区政府  答复时间 2024-08-14 10:28
答复内容 经落实,文登区回复如下: 已告知您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文登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开具。
附    件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