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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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正弘山语小区地上规划车位产权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我代表小区业主向政府求证正弘山语小区地上规划车位产权归属业主还是开发商,开发商是否获得了正弘山语小区地上规划车位的专属权,有没有地上规划车位产权证。为了避免业主和开发商的矛盾进一步加大,请政府部门加急、加急、加急回复,需要给与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答复。 | ||
信件编号 | QZ20250708170 | 提交时间 | 2025-07-14 08:32:45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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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您好!经高区建设局落实,根据建设工程竣工图,目前对外出租的地上车位均属于规划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章第二十二条约定,规划的车位、车库归出卖人所有,开发商有权进行出租。业主如对此有异议,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
答复机构 | 高区管委 | 答复时间 | 2025-07-15 11:13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