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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林清月垃圾物业不作为
信件内容 临港区林清月小区自去年8月25日交房以来,物业服务标准与物业费严重不符,物业合同条例能达到标准的更是寥寥无几、物业人员懒散、服务态度傲慢、小区整体卫生方面和安保问题尤其突出,业主日常需求更是推脱摆烂、交房期间物业一直跟多家装修公司、门窗厂合作,更有甚者交房期间直接让装修公司在小区摆起了地摊,驻扎在售楼处、更有签单装修免物业费的恶劣行为、严重损害业主利益、这些问题所在跟小区管理人员脱不了干系、业主们苦不堪言、希望领导多走访一下人民群众,听听业主心声、严查一下物业经理,禁止出现拿钱吃空晌行为的发生,本人描述的句句属实、如有不实可负法律责任!
信件编号 QZ20241207636 提交时间 2024-12-16 17:09:06
处理情况
答复内容 草庙子镇回复: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物业工作的关注。您所反馈的关于临港区林清月小区存在的物业服务质量问题,我们深感关切。针对您提到的具体问题,我们将会督促物业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解决,按照合同约定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加强安全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切实满足业主们的合理需求。关于您提到的物业与装修公司合作存在的问题,我们会与物业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情况。若确实存在损害业主合法利益的行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欢迎您随时向我们反映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答复机构 临港区管委  答复时间 2024-12-23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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