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
信件标题 | 轮椅申请 | ||
信件内容 | 我女儿二级残疾,轮椅多年了,也不能用了,需要申请一个轮椅 | ||
信件编号 | QZ20240707141 | 提交时间 | 2024-07-11 08:14:39 |
处理情况 | |||
---|---|---|---|
答复内容 | 文登区回复:经文登区残联落实,来信人女儿持肢体二级残疾证,在2022年7月28日发放一辆普通轮椅,依据威海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第四版),普通轮椅的使用年限为4年,辅具使用年限到期后,经评估无法继续使用的,可再次申请,在辅具使用年限内重复申请配发同一辅助器具的不予补助。经了解,来信人女儿申请的轮椅小轮及轴承损坏,文登区残联工作人员积极与来信人解释政策,告知辅具使用年限内损坏可由辅具维修人员上门进行维修,来信人表示同意,文登区残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反馈辅具维修人员,在7月12日上午辅具维修人员已上门进行维修,来信人表示满意。 | ||
答复机构 | 文登区政府 | 答复时间 | 2024-07-15 17:25 |
附 件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