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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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标题 | 农村房屋继承过户 | ||
| 信件内容 | 本人户口不在本村,可以继承老人房屋并过户本人名下吗? | ||
| 信件编号 | JZ20260214598 | 提交时间 | 2026-02-11 11:14:21 |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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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答复时间 | 2026-02-14 09:57:00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文登区自然资源局落实,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7.4.3.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审查要点:a)受让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但是因继承房屋以及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除外。虽然您的户口不在本村,也可按相关规定继承老人房屋并过户至其名下。 | ||
| 附 件 |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