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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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标题 | 威海青年人才补贴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请问之前在威海高区工作缴纳社保,目前在荣成市工作缴纳社保,社保累计已满12个月,是否可以领取2025年度威海市青年人才相关补贴。 | ||
| 信件编号 | JZ20251214391 | 提交时间 | 2025-12-02 12:42:57 |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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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5-12-08 17:09:08 |
| 答复内容 | 荣成市回复:尊敬的网民您好,荣成市人社局落实,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威海英才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规定,2023年以后,首次到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全职工作(以首次来威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为准)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办理情况办理情况毕业生,每月分别享受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经核实,您为硕士研究生学历,2024年11月首次在威海市就业,若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其累计在威海市非公有制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满12个月,可根据《2025年威海市青年人才相关补贴受理审核工作公告》要求申报生活补贴。2025年12月8日15:21,荣成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余锦华,通过办公电话0631-7562363联系并告知您申请条件及申请方式,其表示满意。 |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