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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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人设局技能补贴
信件内容 申请技能补贴时,需要单位出盖章的工作证明。但是单位以各种理由不给盖章,请问有没有别的方法申请补贴或者强制单位开工作证明?
信件编号 JZ20251114323 提交时间 2025-11-13 19:17:41
处理情况
答复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5-11-18 17:33:36
答复内容 环翠区人社局答复回复:尊敬的网民您好,经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失业服务科落实,针对您反映:技能提升补贴的问题。工作人员于付超2025年11月17日15:03分电话5228927联系您。一、工作人员将2025年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为其解答并告知: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52号)规定,企业在职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核验其证岗相适情况。二、经了解,该人员于2025年考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 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根据文件规定,加强技能提升补贴证书审核,对企业在职职工2025年1月1日以后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核验证岗相适情况。对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证书和岗位一致性存在疑点的,需申请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通过政策解答,您表示已知晓并表示满意。不需要面对面解答。
附    件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