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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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标题 | 婚假期限 | ||
| 信件内容 | 您好,想咨询一下,婚假一般应当自登记结婚之日起一年内休完,这一年内指的是领证登记当年还是领证之后12个月内。例如,2025年6月份领证,婚假应在2025年12月底休完,还是在2026年6月前休完? | ||
| 信件编号 | JZ20251114285 | 提交时间 | 2025-11-03 10:42:47 |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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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答复时间 | 2025-11-06 16:40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您好!根据《关于<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假期规定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鲁卫人口家庭字〔2025〕3号)规定:自《条例》施行之日起,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以享受《条例》规定的婚假。 婚假可以一次性休,也可以分开休,一般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休完。 再婚、复婚等情况也可以享受婚假。 您的婚假可在2026年6月前休完。 |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