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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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婚假期限
信件内容 您好,想咨询一下,婚假一般应当自登记结婚之日起一年内休完,这一年内指的是领证登记当年还是领证之后12个月内。例如,2025年6月份领证,婚假应在2025年12月底休完,还是在2026年6月前休完?
信件编号 JZ20251114285 提交时间 2025-11-03 10:42:47
处理情况
答复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答复时间 2025-11-06 16:40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您好!根据《关于<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假期规定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鲁卫人口家庭字〔2025〕3号)规定:自《条例》施行之日起,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以享受《条例》规定的婚假。 婚假可以一次性休,也可以分开休,一般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休完。 再婚、复婚等情况也可以享受婚假。 您的婚假可在2026年6月前休完。
附    件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