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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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威海市海洋职业学院校外培训机构退费 | ||
信件内容 | 9月16日,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校内培训机构引导大一新入学学生缴纳专升本学费7000元,并称当天必须缴费,否则不能报名;同时未解释说明专升本及自考本科区别,存在引导消费行为,目前未收到退还学费。学校监管不严格,同意第三方培训机构及外来人员开展校内辅导,未加强外来人员管控,存在人员管理隐患,如发生诈骗行为,由谁负责? | ||
信件编号 | JZ20250914204 | 提交时间 | 2025-09-28 10:44:34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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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市财政局 | 答复时间 | 2025-10-10 13:51 |
答复内容 | 您好,您咨询的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对其校内培训机构是否存在监管不严,人员管理是否存在隐患问题,不属于财政局职能范围,建议您咨询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本着对来电人负责的态度,我局科室工作人员与威海海洋职业学院联系,并将您反馈的问题告知,威海海洋职业学院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合作机构的监管,通过召开培训专题会议、现场检查等监督机构各类活动开展,加强收费、退费管理,确实维护学生的权益。详细情况,您可以具体咨询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