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您好:9月3日15时02分运输中心工作人员通过5168966电话联系来件人并给予解释说明: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1年第15号)第十条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第十一条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供符合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或者承诺材料:(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32号),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持证出租汽车驾驶员信息提供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每季度核查持证驾驶员背景信息变化情况,对核查发现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吸毒记录,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有暴力犯罪记录,有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等情况的驾驶员,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由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撤销相关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 《威海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若干规定》(2023年7月26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申请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二)无暴力犯罪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十二分记录。 综上所述,并没有规定酒驾十年可以考取从业资格证及时间限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