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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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起重机械相关 | ||
信件内容 | 各位领导:关于起重机械有以下两种疑问需要解答以下1、关于《起重机械分类》条例,其中提到了升降机,我想咨询以下目前使用的登高车(上方有作业平台的)有竖直升降的有屈臂升降的,这类升降机是否属于其中机械,在《起重机械分类》内提到了“不包括电梯和升降平台” 这其中所指出的升降平台是否就意味着此两个设备不算。2、关于龙门转运车是否属于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定义是: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目前我们使用的龙门转运车已超过3t、2m。 | ||
信件编号 | JZ20250814028 | 提交时间 | 2025-08-06 11:21:27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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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答复时间 | 2025-08-08 16:56 |
答复内容 | 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回复:我局特种设备监管科工作人员告知咨询人,根据特种设备目录,其咨询的相关设备不属于特种设备。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