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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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物业收费标准 | ||
信件内容 | 我当前在网上能查询到“威海市物价局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fgw.weihai.gov.cn/art/2018/7/30/art_53888_1636793.html)。有效期至2020年7 月29日。也能查询到延期通知“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有效期限的通告”(https://fgw.weihai.gov.cn/art/2020/7/10/art_53887_2352878.html)。有效期已延续至2023年11月13日。这之后日期的政策文件找不到。请问,威价发[2018]59号文是不是继续有效。如果无效,新的替代文件在哪里可以找到。 | ||
信件编号 | JZ20250814009 | 提交时间 | 2025-08-02 12:33:09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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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答复时间 | 2025-08-07 09:34 |
答复内容 | 您好,市发展改革委在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的基础上,于2023年8月下发《关于继续执行<关于调整威海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威发改发〔2023〕216号),将《威海市物价局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威价发〔2018〕59号)有效期延续至2028年11月12日,文件网址:https://fgw.weihai.gov.cn/art/2023/9/1/art_81501_3981267.html。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