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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顺风车问题
信件内容 您好,我想问一下私家车平时兼职顺路跑跑顺风车,对每天的接单数有要求么?
信件编号 JZ20250713895 提交时间 2025-07-06 09:26:08
处理情况
答复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时间 2025-07-10 15:22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您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63)第十条“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根据《威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私人小客车合乘,又称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者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有关责任事故及纠纷,应当由合乘各方根据达成的合乘协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规定,顺风车出行非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暂不需要办理营运手续,每天接单不宜过多。
附    件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