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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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危废处置环节豁免手续办理 |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公司自己产生的含油废金属屑可以自己利用,这样的话处置环节是否需要办理豁免手续?其次,我公司计划外购一批含油废金属屑(经静置后无滴漏),这种的处置环节豁免如何办理手续? | ||
信件编号 | JZ20250613849 | 提交时间 | 2025-06-23 13:23:37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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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答复时间 | 2025-06-27 09:06 |
答复内容 | 产生的含油废金属屑,若由本公司自行利用,不需要办理豁免手续;若由独立子公司利用,则需要办理豁免手续。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含油废金属屑经压榨、压滤、过滤或者离心等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或者压块,符合生态环境相关标准要求,作为生产原料用于金属冶炼的,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豁免手续参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