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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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于2022年12月来威工作,由于不了解当地的就业补贴政策,2023年新政策(威人社发〔2023〕17 号)出台后,由于个人疏忽没有及时申请补贴,2024年12月申请时被告知不符合2023年首次来威条件,其他条件均符合。想向您咨询能否给一次补申请的机会。 | ||
信件编号 | JZ20250613809 | 提交时间 | 2025-06-08 10:22:06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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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5-06-10 15:10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您好,就业人才中心高校毕业生服务科联系您,根据《威海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办法》(威人社发〔2023〕17号)文件要求,对2023年首次以后到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全职工作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分别发放每月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您非2023年首次来威就业,不符合政策要求。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