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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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陪产假和育儿假天数 | ||
信件内容 | 您好领导,我想咨询一下威海市女职工育儿假、配偶的陪产假和育儿假分别为多少天。 | ||
信件编号 | JZ20250213344 | 提交时间 | 2025-02-11 17:07:24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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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答复时间 | 2025-02-13 15:48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您好!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婚假、陪产假、育儿假和增加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