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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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陪产假和育儿假天数
信件内容 您好领导,我想咨询一下威海市女职工育儿假、配偶的陪产假和育儿假分别为多少天。
信件编号 JZ20250213344 提交时间 2025-02-11 17:07:24
处理情况
答复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答复时间 2025-02-13 15:48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您好!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婚假、陪产假、育儿假和增加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附    件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