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细
详细信息
信件标题 威海市经区卓跃儿童运动馆摄像套路消费
信件内容 2024年12月24日,我妻子许小荣刷微信朋友圈见到卓跃儿童运动馆的员工战诗杰发布的99元团购2张照片活动,遂于2024年12月25日进行拍摄,拍摄人员为湖北暮光摄影相关人员。我妻子本意只拍摄2张照片即可。该摄影师采用套路消费的方式,多拍摄了很多张照片,并将我妻子领到单独小屋内选取照片,选取照片在我妻子并不事先知情的情况下,又选取了4张照片,一张照片200元,6张照片共花费899元,与最初的99元精修两张照片宣传不一致。该事件中卓越儿童运动馆超营业执照范围经营,摄影人员套路消费,并且侵害消费者的事先价格知情权。我的诉求对该起消费退一赔三。
信件编号 JZ20250113239 提交时间 2025-01-07 15:11:10
处理情况
答复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答复时间 2025-01-14 09:13
答复内容 经区市场监管局回复:经与投诉人和商家双方联系了解到,投诉人第一次2024年12月24日在商家韩乐坊卓跃儿童运动馆购买了 一份99元团购两张照片的活动,投诉人提供了协议单,协议上清楚写明99元团购活动两张照片,多选一张需要支付200元。投诉人的妻子许女士挑选了共计6张照片,需额外支付800元,并且可见协议上额外收费200元每张为重点标记画出圈,还有投诉人妻子许女士的签字。所以现无法认定商家诱导消费,投诉人对此也无法提供相应证据。而摄影资质不需要相关经营范围(个人身份亦可收费拍摄),该商家不属于超范围经营行为。此事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经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一)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规定的应当立案的情形,经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不予立案。经调查得知,投诉人将款项全部打给了湖北暮光摄影有限公司,共计899元;而商家方仅是提供场地给该摄影团队,双方互为合作关系。经调解,摄影团队表示因现在已将照片给了投诉人妻子,故无法退款。经与商家多次沟通,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四)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之规定,我部门终止调解。
附    件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