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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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在向12345热线反映了文登区宋村镇硝二村环海路以南土地补偿款财务公开造假一事后,经相关部门督促,宋村镇政府指导硝二村委在今年5月才重新公开了环海路以南土地补偿款使用情况明细,并且声称这次已经完全算清楚了,但是现在经过核算,明细与公开的总账根本不符,显然系串通进行财务造假。事实与理由如下:1.后来公开的土地补偿款明细与总账完全不符。当时,宋村镇政府给热线办的答复是环海路以南土地补偿款里包含三个部分,分别是:环海路以南占地补偿、北山后占地补偿、高铁淹地补偿。实际上,包含了五类:环海路以南的土地、北山后土地、叫行地、高铁淹地补偿款和几个月的零工工资共五类。其在5月公开的明细中,环海路以南土地补偿款共10页总计344640元、北山后土地款1页总计39422元、叫行地补偿款共2页总计1226.2元、高铁淹地补偿款1页总计12375元、7-11月零工工资共5页总计8140元,以上五类合计405803.2元,这与总账中公示的付环海路以南土地补偿款403380.80元完全不符。另外,原公示的环海路以南土地补偿款明细共3页总计335948.1元,与总账中的403380.80元也不符,这已经是毋庸置疑的财务造假了,也表明硝二村委的土地补偿款和财务资金使用存在重大问题。2.违反土地补偿费账户资金专款专用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土地补偿金账户为专用账户,那么零工工资这种类目是如何在土地补偿金账户发放的呢?这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3.请依法审计该村账目。《农业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三条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中明确规定“国家审计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对有关村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业务上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综上,请市审计局依法审计文登区宋村镇硝二村账目并将审计报告及结果予以公示。另外,各项土地补偿款等涉及群众利益款项的发放应当是先有明细才有的汇总账目,而且现在发放款项都是银行转账,调出银行转账发放记录才是真正的账目,不能让宋村镇政府及硝二村委一而再再而三地造假账目违法混淆视听,所以请贵局不要再给镇政府及村委那么长的时间虚构账目,直接调取银行转账记录予以审计并公示。附硝二村公示的总账目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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