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企业借款、担保行为,有效防范企业投资风险,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山东省省管企业担保管理办法》、《威海市市管国有企业担保管理办法》和《威海市市管国有企业借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hcqgzj@126.com; 2.电话:5222903; 3.信件:环翠区鲸园街道戚东夼路11号 环翠区国资局企业科; 4.反馈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6日。 《环翠区区属国有企业担保借款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环翠区区属国有企业担保借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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