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作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相关规定,我市拟出台《荣成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现将通告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本征求意见截止2022年10月15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
电子邮箱:rcshbjjcz@wh.shandong.cn
电 话: 0631-759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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