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理顺供水价格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荣成市理顺供水价格方案

 

一、居民用水:第一档阶梯水量每户每月每户每月12立方米(含12立方米),综合水价每立方米3.50元;第二档阶梯水量确定为每户每月12—17立方米之间,综合水价每立方米4.55元;第三档阶梯水量确定为每户每月用水量超出17立方米以上,综合水价每立方米7.80元。同时,为避免增加多人口家庭的经济负担,阶梯水量每户按4人计算,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以户口簿为准),年用水量基数相应增加36立方米

对城市低保户均按第一阶梯水量执行。对部队、学校、社会福利场所和城乡社区居(村)民委会等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水价,综合水价在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的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20元,即每立方米3.70元。

对尚未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的合表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水价,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综合水价即每立方米3.50元。    

二、非居民用水。崖头和石岛城区由每立方米3.20元和3.30元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4.70元。

三、特殊行业用水。崖头和石岛城区由每立方米6.50元和6.60元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10.50元。

四、地下水。居民生活用地下水污水处理费为每立方米3.50元;非居民用地下水污水处理费为每立方米4.70元;特种行业用地下水污水处理费为每立方米10.50元。

五、中水。中水销售价格可按三级处理后和深度处理后每立方米1.40元和4.60元执行,此价格为最高销售价格,企业可在下浮不限的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六、直供工业用水。后龙河供市区工业用水由原有每立方米1.60元调整为全市范围内直供工业用水价格执行每立方米2.60元。

七、凡是接入城区公共管网内的镇(街道)级供水单位和个人用户,实行同网同价。

凡是未接入城区公共管网内的镇(街道)级供水单位和个人,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原来每立方米0.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0.85元,居民生活用水加收污水处理费后,每立方米最高不超过3.25元,根据省、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暂不收取水资源税和污水处理费,即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执行每立方米2.00元;其他各类用水在基本水价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加收1.20元的污水处理费,其非居民用水价格执行每立方米4.20元,特殊行业用水价格执行每立方米8.60元。

征集部门:荣成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11-11 截止日期:2020-12-11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