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与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省教育厅《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指南(修订版)》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牵头起草了《威海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8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反馈至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5802993; 传真:5819831; 邮箱:jyjcsk@wh.shandong.cn。 威海市教育局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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