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博物馆关于征集防控新型冠状肺炎疫情见证物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威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项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在抗击疫情战役中,涌现出了很多典型人物和事迹。为了记录与收藏威海人民这段“全民抗疫”历史,弘扬“全民抗疫”的时代精神,充分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职能,威海市博物馆自今日起,特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与抗击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有关的各种实物资料。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各级政府、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倡议书等相关文件(原件)。

(二)各级各类医疗单位抗疫一线人员的医疗用品、防护用具,文字记录、日记、请战书、信件、图像资料等。

(三)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抗击疫情的实物、文字、照片、视频资料。包括一线工作人员、志愿者的日记、请战书、信件;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人员工作日志、图像资料等;各社区、街道防疫管控的相关文字、图像资料及有关物品,例如告居民书、出入证、登记表、宣传横幅及测温仪、袖章、消毒液喷壶及防护用品等。

(四)各企事业单位、机构或个人捐赠的用以抗击疫情的资金及物品记录等相关材料。

(五)各类媒体形成的纪实资料和宣传资料,包括先进人物采访报道文字、图像及各类普及、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知识的资料、手册、宣传片、视频资料等。

(六)为表现抗击疫情创作的绘画、书法、诗歌手稿、歌曲手稿等艺术作品。

(七)其他与此次抗“疫”相关具有独特价值和意义的各类见证物。

二、 征集方式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威海市博物馆文物征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

(二)接受社会团体、机构、民间团体、个人的无偿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划拨。

(三)提供者须对照片、视频、实物进行简要描述,包括时间、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并留下捐赠人姓名、联系方式。

(四)所有被征集物品经鉴选后入藏。市博物馆将为捐赠实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鉴选后不予收藏的将原物退还。

三、联系方式

实物捐赠(邮寄)地址:威海市即墨路2A 威海市文化艺术中心三楼保管部

电子资料接收邮箱:736530808@qq.com

联系人:梁玮晏,联系电话:15684576313     


威海市博物馆

2020年2月29日

2020年2月29日


征集部门: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0-03-01 截止日期:202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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