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低速无人配送车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工作,根据《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工信部联通装〔2021〕97号)《山东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鲁工信装〔2025〕234号)《山东省无人驾驶试点工作方案(2025-2027年)》(鲁发改工业〔2025〕233号)等相关规定,市工信局起草了《威海市低速无人配送车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因工作需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5日。公众所提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快递方式发送或邮寄至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产业科,电子邮件方式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反馈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馈请加盖公章,快递方式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威海市低速无人配送车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邮寄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新威路11号北洋大厦9楼 邮政编码:264200 联系电话:0631-5200739 电子邮箱:gxzbcyk@wh.shandong.cn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