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9月《威海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以来,《办法》的出台促进了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快速发展,规范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服务行为,在保障各方权益中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行业法规的不断修订、完善,《办法》中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需求。于此,我局牵头组织对《办法》进行修订,形成了《威海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9月20日前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意见建议,所提意见要对应征求意见稿的具体条款,并阐述相关理由。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单寄至:威海市环翠区海滨北路58号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客运科,邮编:2642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单发送至:whjtkyk@wh.shandong.cn。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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