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翠区关于加快特色商业街区建设的扶持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9月15日在环翠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截止至2019年9月25日,收到意见1条。
意见内容:建议将《意见》第三项扶持方向和标准第二条街区运营奖励第1部分业态招引中,“新建或整体改造提升的特色商业街区,自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1年内”,修改为“新建或整体改造提升的特色商业街区,自建设或改造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1年内”。
处理情况:采纳该意见。将《意见》扶持方向和标准中街区运营奖励部分,业态招引内容修改为“新建或整体改造提升的特色商业街区,自建设或改造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1年内,属于鼓励入驻的商业业态实际用房面积达到街区全部商业用房面积50%以上的,给予特色商业街区运营管理公司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实际用房面积达到街区全部商业用房面积70%以上的,给予特色商业街区运营管理公司不超过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