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威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的意见征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会计法》、《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规范收益分配的通知》和《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制定《威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公众于2024年5月12日前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威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docx

政策解读.docx


联系人:陈鹏        联系电话:0631-5237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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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威海市人防路2

电子邮箱:nyncjzcggk@wh.shandong.cn


征集部门:威海市农业局 发布日期:2024-04-12 截止日期: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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