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进一步构建起市场有活力、监管有力量的营商环境,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2〕3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3〕5号)和《威海市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威办发〔2023〕7 号)等文件要求,由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起草了《威海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反馈至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6号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一科(邮编:264200) 联系电话:0631—5897099 联系邮箱:spfwjsczr@wh.shandong.cn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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